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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0515

生产企业: 江西百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小儿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喘息性肺炎、哮喘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性肺炎、支气管哮喘性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性肺心病、支气管哮喘性肺纤维化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生产企业

江西百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515

国药准字H20143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小儿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喘息性肺炎、哮喘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性肺炎、支气管哮喘性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性肺心病、支气管哮喘性肺纤维化等。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3~4次。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小儿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喘息性肺炎、哮喘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性肺炎、支气管哮喘性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性肺心病、支气管哮喘性肺纤维化等。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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