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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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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非处方 医保甲类

通用名称:感冒清热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234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主要成分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234

国药准字Z109700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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