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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可刹米注射液
尼可刹米注射液

尼可刹米注射液

非处方 医保甲类

通用名称:尼可刹米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2535

生产企业: 张家口市泰康制药厂

功能主治:中枢性呼吸抑制、呼吸衰竭、麻醉药或阿片中毒引起的呼吸抑制、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中毒、溺水、烟碱中毒、休克、严重肺炎、肺水肿、心力衰竭等引起的呼吸抑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尼可刹米注射液
尼可刹米注射液
头孢氨苄胶囊
头孢氨苄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可刹米,其化学名称为:N,N-二乙基-3-吡啶甲酰胺。

头孢氨苄

生产企业

张家口市泰康制药厂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2535

国药准字H199930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中枢性呼吸抑制、呼吸衰竭、麻醉药或阿片中毒引起的呼吸抑制、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中毒、溺水、烟碱中毒、休克、严重肺炎、肺水肿、心力衰竭等引起的呼吸抑制。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必要时1~2小时重复用药,极量一次1.25g。小儿常用量6个月以下一次75mg,1岁一次0.125g,4~7岁一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儿童:口服。每...

副作用

抽搐及惊厥患者。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该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禁忌

成分

中枢性呼吸抑制、呼吸衰竭、麻醉药或阿片中毒引起的呼吸抑制、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中毒、溺水、烟碱中毒、休克、严重肺炎、肺水肿、心力衰竭等引起的呼吸抑制。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选择性兴奋延髓呼吸中枢,也可作用于颈动脉体和主动脉体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地兴奋呼吸中枢,并提高呼吸中枢对二氧化碳的敏感性,使呼吸加深加快,对血管运动中枢有微弱兴奋作用,剂量过大可引起惊厥。

药理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该品敏感。该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该品的敏感性较差;该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该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该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该品中度敏感。

注意事项

作用时间短暂,应视病情间隔给药。

1.在应用该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该品,其他患者应用该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该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该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该品须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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