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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炎琥宁
注射用炎琥宁

注射用炎琥宁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炎琥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458

生产企业: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第六制药厂

功能主治: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麻疹、水痘、风疹、幼儿急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腮腺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小儿手足口病、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肠炎、病毒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咽炎、病毒性喉炎、病毒性口腔炎、病毒性皮肤疱疹、病毒性皮肤溃疡、病毒性皮肤损害、病毒性皮肤感染、病毒性皮肤病变、病毒性皮肤疹、病毒性皮肤炎症、病毒性皮肤损害、病毒性皮肤病变、病毒性皮肤疹、病毒性皮肤炎症、病毒性皮肤损害、病毒性皮肤病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炎琥宁
注射用炎琥宁
过氧苯甲酰凝胶
过氧苯甲酰凝胶
主要成分

炎琥宁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过氧苯甲酰50毫克,辅料为多库酯钠、依地酸二钠、卡波姆940、丙二醇、泊洛沙姆182、丙烯酸酯共聚物(AC)、甘油、二氧化硅、氢氧化钠、纯水。

生产企业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第六制药厂

Laboratoires Galderm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458

注册证号H201400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麻疹、水痘、风疹、幼儿急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腮腺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小儿手足口病、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肠炎、病毒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咽炎、病毒性喉炎、病毒性口腔炎、病毒性皮肤疱疹、病毒性皮肤溃疡、病毒性皮肤损害、病毒性皮肤感染、病毒性皮肤病变、病毒性皮肤疹、病毒性皮肤炎症、病毒性皮肤损害、病毒性皮肤病变、病毒性皮肤疹、病毒性皮肤炎症、病毒性皮肤损害、病毒性皮肤病变。

本品适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的外用治疗。

用法用量

临用前加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1.肌内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2次;2.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0.16-0.4g

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1-2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可引起皮肤刺激(接触性皮炎)、 皮疹,皮肤烧灼感、瘙痒、发红、肿胀、皮肤干燥、脱屑等。罕见面部肿胀,光过敏,皮肤疼痛(螫刺感), 过敏性皮炎,变态反应(超敏反应、过敏反应)等。

禁忌

成分

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麻疹、水痘、风疹、幼儿急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腮腺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小儿手足口病、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肠炎、病毒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咽炎、病毒性喉炎、病毒性口腔炎、病毒性皮肤疱疹、病毒性皮肤溃疡、病毒性皮肤损害、病毒性皮肤感染、病毒性皮肤病变、病毒性皮肤疹、病毒性皮肤炎症、病毒性皮肤损害、病毒性皮肤病变、病毒性皮肤疹、病毒性皮肤炎症、病毒性皮肤损害、病毒性皮肤病变。

本品适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的外用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系植物穿心莲提取物-穿心莲内酯经酯化、脱水、成盐精制而成的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钾钠盐,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穿心莲内酯非临床药理研究表明:1.本品对细菌内毒素引起发热的家兔有较强的解热作用,能促进发热的消退,作用迅速并可维持4小时以上;2.本品能对抗由二甲苯或组织胺所引起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增高;3.本品能缩短戊巴比妥钠引起的小白鼠睡眠潜伏期,延长其睡眠时间,还能加强阈下量的戊巴比妥钠作用,引起小白鼠睡眠,该试验结果提示本品有明显的镇静作用;4.本品能明显地促进大白鼠肾上

本品是一种氧化剂,外用于皮肤后,能缓慢释放出新生态氧,可杀灭痤疮丙酸杆菌,并有使皮肤干燥和脱屑作用。

注意事项

1.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热、气短现象,应立即停止用药。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2.本品需输注前新鲜配制,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本品只能外用。 2.不要涂抹于已受到既往治疗影响或晒伤的皮肤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如果制剂进入眼睛、用水彻底清洗。 在对脖子和其他敏感部位用药时应小心。 4.孕妇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不得将本品用于哺乳期妇女胸部。 5.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需由医生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出现严重结痂、红斑和水肿应停药, 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含有丙二醇,可能引起皮肤刺激。 8.初次用药时可能会感到轻微的灼烧感,出现皮肤变红和脱皮。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大多数患者会出现脱皮突然增加。这属于正常现象,如果暂停治疗,通常会在一-两天内消退。应通过在一-小块皮肤上重复试用,测定个体敏感性。如果出现严重刺激性,患者应降低使用频率,直至停止使用。 9.药物过量可能会引起严重刺激性,应停止使用本品。 10.可能会引起皮肤肿胀和起泡。出现该症状时应停止治疗。 11. 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 。 12.避免接触毛发和织物,以免脱色。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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