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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美松(尼美舒利胶囊)
力美松(尼美舒利胶囊)

力美松(尼美舒利胶囊)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力美松(尼美舒利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751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疼痛、痛经、牙痛、头痛、肌肉痛、手术后疼痛、外伤后疼痛、癌症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力美松(尼美舒利胶囊)
力美松(尼美舒利胶囊)
近视乐眼药水
近视乐眼药水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紫金龙。辅料为:氯化钠、硫脲、聚维酮、尼泊金乙酯0.045%、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51

国药准字Z200531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疼痛、痛经、牙痛、头痛、肌肉痛、手术后疼痛、外伤后疼痛、癌症疼痛。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本品不含阿托品类药物;不扩大瞳孔,不影响眼的调节。点药后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禁忌

成分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疼痛、痛经、牙痛、头痛、肌肉痛、手术后疼痛、外伤后疼痛、癌症疼痛。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胃肠道出血或穿孔患者禁用;2. 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3.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6.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7.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8. 避免长期大剂量使用。

1.该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平时有头痛,眼胀,视疲劳,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9.打开瓶盖后, 15天内用完。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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