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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若华(来氟米特片)
爱若华(来氟米特片)

爱若华(来氟米特片)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爱若华(来氟米特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129

生产企业: 苏州长征

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皮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爱若华(来氟米特片)
爱若华(来氟米特片)
枸橼酸铋钾片
枸橼酸铋钾片
主要成分

来氟米特

本品每片含枸橼酸铋钾0.3克(相当于含铋0.11克),辅料为淀粉、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苏州长征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129

国药准字H109000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类风湿性关节炎、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皮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用法用量

(1)成人类风湿关节炎:口服。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临床试验资料并结合I期临床试验结果,建议开始治疗的最初三天给予负荷剂量一日50mg,之后根据病情给予维持剂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2)狼疮性肾炎:口服。根据病情选择适当剂量,推荐剂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缓解后适当减量。可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服,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片。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代谢产物过敏者及严重肝脏损害患者禁用。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对儿童应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本品。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老人注意事项:

成分

类风湿性关节炎、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皮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药理作用

本品主要成份是三钾二枸橼酸铋。在胃的酸性环境中形成弥散性的保护层覆盖于溃疡面上, 阻止胃酸、酶及食物对溃疡的侵袭。本品还具有降低胃蛋白酶活性,增加粘蛋白分泌,促进 粘 膜释放前列腺素,从而保护胃粘膜,另外,本品对幽门螺杆菌(Hp)具有杀灭作用,因而可促进胃炎的愈合。

注意事项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2.有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①如果ALT身高在正常值的2倍<80μ/L)以内,继续观察。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80~120μ/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μ/L之间,应中断治疗。

1. 服用期间若出现黑便,为正常现象;2. 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严重肾病患者禁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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