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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双磺甲氧苄啶颗粒
小儿双磺甲氧苄啶颗粒

小儿双磺甲氧苄啶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双磺甲氧苄啶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3355

生产企业: 河北邢台制药厂

功能主治:细菌性痢疾、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双磺甲氧苄啶颗粒
小儿双磺甲氧苄啶颗粒
风寒感冒颗粒
风寒感冒颗粒
主要成分

磺胺甲噁唑,磺胺嘧啶,甲氧苄啶

麻黄、葛根、紫苏叶、防风、桂枝、白芷、陈皮、苦杏仁、桔梗、甘草、干姜。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河北邢台制药厂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3355

国药准字Z520201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细菌性痢疾、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用法用量

口服。6-12个月,一次0.5袋;1-2岁,一日0.5-1袋;3-5岁,一日1-1.5袋;6-8岁,一次1.5-2岁;9-13岁,一次2-3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1.对磺胺类药物及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  4.2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细菌性痢疾、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药理作用

1.过量短期服用本品会出现食欲缺乏、腹痛、恶心、呕吐、头晕、头痛、嗜睡、神志不清、精神低沉、发热、血尿、结晶尿、血液疾病、黄疸、骨髓抑制等。一般治疗为停药后进行洗胃、催吐或大量饮水;尿量低且肾功能正常时可给予输液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应监测血象、电解质等。如出现较明显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或黄疸,应予以血液透析治疗。如出现骨髓抑制,先停药,给予叶酸肌内注射,一日1次,连用3日或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为止。2.长期过量服用本品会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细胞的减少和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出现骨髓抑制症状时,患者应每天肌内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血卟啉症、肝肾功能损害、失水、休克以及艾滋病患者;  4.应用磺胺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全血象、尿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它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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